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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当防卫中特殊防卫权

来源:网络   作者:未知  时间:2015-10-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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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对正在进行行凶、杀人、抢劫、**、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,采取防卫行为,造


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,不属于防卫过当,不负刑事责任。


    即无过当的防卫,其对象必须是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性犯罪行为,而非一般的不法的侵害行为。其


中的行凶是指严重的故意伤害行为,即行凶至少是故意重伤害程度以上的暴力犯罪行为。如故意杀人、故意


重伤害、**、抢劫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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