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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证责任不成立的条件

来源:网络   作者:未知  时间:2015-09-29

    债权债务纠纷、借贷纠纷案件,目前出借人在出借借款时,都会要求借款人提供财产担保或是保证,而做为保证人好多情况都是在借、贷双方欺骗下签订的。但大多数借、贷当事人对于保证责任理解有误。这也就给了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。

    一、保证的债权,借贷双方没有履行实际履行借货;

    二、保证人是有借货双方欺骗、误解的情况下签订的保证合同;

    三、债务人转移了债务,债权人同意了,但未征得保证人同意,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;

    四、借贷双方当事人改变了借贷合同的具体条款;

    五、出借人与借款人改变履行期间的,保证人只对原履行期间债务承担保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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